1、一般按照定价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一般来说,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是谁委托谁支付,即招标人支付;
3、还有一些投标人和代理公司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4、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应在招标结束投标备案材料齐全后一周内付款;
5、约定中标人支付的,一般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6、一般不会要求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有在投标人前后中标后,即中标人可能需要支付;
7、如果中标人付款,中标失败,谁来赔偿失败。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别固定费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照本办法附件的规定执行,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具体收费金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为工程项目450万元,货物项目350万元,服务项目300万元。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盈利的原则制定。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的编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并提供标前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收取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应遵循公开原则、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